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3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及“双自主”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将我市2013年中小企业及“双自主”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终止申请
2013年8月份获得批复的项目计划如果无法在本年度内完成,请各项目单位于2013年12月15日前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提交项目终止申请。(电子邮箱:zxqy@bjco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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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计划补充申报
未列入2013年项目计划但已经在本年度内实施的符合中小企业及“双自主”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2013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登陆“中小资金”申报系统(www.smeimdf.org)或“双自主”企业申报系统(bj.smeimdf.org)提交项目计划申请(无须提交书面材料,申报系统开放日期:2013年12月1日9:00时-12月15日24:00时),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终止项目后所剩余的资金情况择优选择项目予以批复。项目计划批复结果将于12月底在“中小资金”申报系统和“双自主”企业申报系统上公示。
三、补充申报项目数量限制
一般类型企业申报项目个数不超过10个,“双自主”企业申报项目个数不超过15个。
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商务委外贸运行处或经授权的12个区县商务部门(见附件)联系。
市商务委外贸运行处联系人:刘均环 黄哲
联系电话:87211882 87211885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
2013年11月26日
附件:经授权的12个区县商务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