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外〔2012〕301号),现将拟确定为第二批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5日。对公示基地持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厅联系,单位来函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须采用实名。
联系人:合作处 廖川杰;监察室 钟丽丹
电话:0571-87054108;
邮件: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月7日
附件:
拟确定第二批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名单
序号 |
基地名称 |
依托单位 |
1 |
硅产品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 |
电机及控制技术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 |
园艺产品品质调控技术研创与应用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浙江大学 |
4 |
海洋土木工程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浙江大学 |
5 |
疾病预防控制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6 |
可再生能源及农村电气化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
7 |
流体机械及工程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浙江理工大学 |
8 |
人机物联技术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9 |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浙江工商大学 |
10 |
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