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 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广东省红盾信息网(http://www.gdgs.gov.cn)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9:00至12月19日18: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沈雪、曹兴,联系电话:020-85587093、85587098。
2. 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2)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于笔试结束后3天内前往省工商局人事教育处(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提交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未办的,视为放弃加分;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3.打印笔试准考证
在考生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资格的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自2015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5日18:00。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采取闭卷作答形式,报考01职位的考生笔试A卷,主要内容为《申论》和《计算机知识》两部分;报考02、03职位的考生笔试B卷,主要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能力测试》两部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于12月下旬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同时设定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红盾信息网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考生也可通过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3.接受考生查分。考生如对笔试分数有疑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省工商局人事教育处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人选。
面试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所需材料为:(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函)。(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广东省红盾信息网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
报考01职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岗位实操的方式,报考02、03职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岗位实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岗位技能操作。面试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要求和程序进行。
结构化面试和岗位实操均按100分计算。01职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 岗位实操成绩×40%,02、03职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同时设定面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亦相同时,视为该岗位体检并列人选。
面试时间:2016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待定),面试地点:广东省工商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
(六)组织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七)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
在广东省红盾信息网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1: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事业单位简介.doc
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