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支持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打造办学理念先进、综合实力强、资源共享、示范带动作用的专业实训中心,巩固提升中职教育技能教学教育质量水平,推动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根据省财政专项资金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省级中等职业教育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学校范围:省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及高职院中专部)。
(二)专业范围:列入申报范围的学校可申报本校办学规模大、办学质量高、起示范带动作用的专业1个。
二、支持方式
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用于专业实训中心实训设备的购置。对近两年已获得其他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本次不再予以支持。
三、申报材料
请有关学校按附件格式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请同时发送电子文,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审
省财政厅审核后,按照公平、扶持的原则,确定支持项目并下达资金。
联系人:冯国维;联系电话:020-83170362;电子邮件:gdscztjkwc@163.com。
附件:中等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申请书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