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及管理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5    浏览次数:4

  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管理报告)的提交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4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二、管理报告

  依托单位通过ISIS系统在线撰写管理报告,于2014年3月25日至4月15日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依托单位管理报告提交情况记入其信誉管理档案,对未按规定提交管理报告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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