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申报中小微企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5    浏览次数:1

 

晋企发[2013]159号 

各市中小企业局: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晋政办发[2013]48号)精神,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根据《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品牌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就做好2013年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中小企业局要按照工信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并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2013年认定山西省著名商标公告》范围内(公告名单见山西省中小企业网)界定申报项目单位是否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报品牌奖励项目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2013年度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市中小企业局要在申报表内阐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宣传补助项目的单位必须是2013年度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并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为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而开展广告、代言、冠名等宣传活动,除如实填写《2013年度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外,还需提供广告合同、投入资金等支付凭证。

  四、各市中小企业局务于12月10前,把本市拟支持项目情况及意见要以文件形式、会同《2013年度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及宣传补助项目附件报送省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    边  疆

  电  话:0351-5607022  5607028

  手  机:13007075860

  信  箱:bianj2007@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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