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佛山、东莞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5〕792号,以下简称792号文,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通知辖区内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单位(见附件2)按要求认真做好三年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服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以及792号文的附件1、2于12月10日前报送我局(属于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单位请送技术进步处,其他的请送服务体系建设处)。
请高度重视本次复核工作,示范平台单位的复核材料经我局审核上报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对合格的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15〕792号)
2.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5年12月8日
(联系人:服务体系建设处 孙海扬、王光奋,电话:020-83135841、83135852,传真:020-83135859,
E-mail:36076370@qq.com;技术进步处 王丽娟,电话:020-83135804,E-mail:wzx_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