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第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4    浏览次数:1

粤农函〔2015〕1254号

河源、梅州、汕尾、茂名、肇庆、清远市农业局:

  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友好型种植业子项目于2014年开始在惠州、江门两市试点。经过两年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成功。为加快试点成果推广,全面推进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我厅决定从2016年起,在全省分期分批创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县。按照县级申报、地市推荐、专家评审程序,确定龙川、兴宁、蕉岭、海丰、陆丰、高州、化州、德庆、阳山等9个县(市)为第一批示范县。现就示范县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示范县建设的重大意义。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性工程。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县,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握机遇,以先行先试的排头兵精神扎实做好示范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明确示范县建设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示范县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减少农业生产对水体的污染排放,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发展环保基础设施,增强农民环保意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示范引领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要求项目区农田单位面积施肥强度减少10%,农药利用率提高10%,农药包装物废弃物回收率达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药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农产品产量保持稳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化肥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农药污染治理示范工程、监测评估、能力建设、知识管理等。要求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民为主体、田块为单元,可操作、可复制。

  三、建立示范县建设协调机构和工作机构。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是省政府重点工作。省政府建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为总召集人,省农业厅、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世行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省农业厅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经省编办批准,设立了项目管理办公室。各级农业部门要抓紧向同级政府汇报,争取设立相应的协调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特别是示范县农业部门,要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各级项目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设立文件及时报我厅备案。

四、组建示范县建设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示范县创建工作内容多,任务分工细,需要有专门的管理队伍和专家技术队伍。地级以上市至少要指定1名相对稳定的协调管理人员。县级项目办至少配备3名专职人员,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各县级项目办人员分工,以及市、县项目办主任签名原迹报我厅备案。项目办主任签名原迹主要用于财务报账和重要文件的签署。建立市、县、镇、村五级专家技术队伍。项目镇要有技术指导员,村委会要有技术助理。

五、把握示范县建设补贴政策和激励机制。示范县建设资金来源于世界银行贷款和省级财政配套两部分,世界银行贷款由省级财政统贷统还。项目实行以IC卡信息管理系统为载体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补偿机制,对农户、企业等实施主体进行补贴,补贴范围包括配方肥,缓(控)释肥,水稻“三控”技术,生物农药,高效低毒农药,高效喷雾器,统防统治服务,水肥一体化建设,太阳能杀虫灯,粘虫板,天敌及农产品认证等。项目实行激励机制,在考核的基础上,对市、县项目办安排管理经费,对镇技术指导员和村技术助理予以奖励。项目支持农户、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能力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

六、编制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和执行计划。省项目办要抓紧培训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示范县农业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研,掌握基线,重点摸清项目区种植模式、各类作物生产和施肥用药情况、新技术应用现状、农户意愿、村镇干部态度等。在此基础上编制操作性强的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技术路线、工作措施,制定资金计划、采购计划和培训计划。省、市专家和惠城、惠阳、博罗、台山、开平、恩平等6个试点县要指导示范县于2016年6月30日前高质量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16年下半年开始实施。

  附件:第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县前期工作计划表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11月30日

  (联系人:文伟发,电话:020-37288375;传真:020-37288715,邮箱:gdmywrzl@126.com)

  附件:

第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县前期工作计划表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指导单位/专家

完成时限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建项目办

示范县农业局

所在地级市农业局

2015年12月30日

培训项目管理人员

省项目办

试点县项目办/专家

2016年1月15日

基线调研

示范县项目办

试点县项目办/专家

2016年2月30日

编制年度实施方案

示范县项目办

所在地级市农业局/试点县项目办/专家

2016年3月30日

确定镇技术指导员和村技术助理

示范县项目办

试点县项目办/专家

2016年4月15日

培训镇技术指导员和村技术助理

省项目办

试点县项目办/专家

2016年4月30日

收集、审核农户基础信息并录入IC卡

示范县项目办

试点县项目办/专家/IC卡系统建设单位

2016年5月30日

确定农资店并安装IC卡系统

示范县项目办

试点县项目办/IC卡系统建设单位/项目农资供应商

2016年6月30日


相关附件:关于创建第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县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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