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广东粤科惠华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省财政参股资金第二期投资计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12-14    浏览次数:3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要求,现将广东粤科惠华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省财政参股资金第二期投资计划公示如下: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确认2014年第一批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并下达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822号)以及有关规定,广东省政府通过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出资参股广东粤科惠华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省财政资金受托管理机构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按照省财政配套资金与社会股东“同步出资”的原则,省财政配套资金第二期出资金额为2000万元,为承诺出资总额的40%。

  公示期自12月11日至12月16日,共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83133176;省财政厅联系电话:83170273)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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