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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8    浏览次数:5

各有关单位:

  2011年立项的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执行期已满,按照《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提交项目结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报告的范围

  1.截止2013年底执行期已满的项目;

  2.以往审查未通过要求重新办理结题的项目;

  3.2012年应结题但申请延长执行期的项目。

  (二)提交方式及要求

  1.结题项目须使用“陕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系统”,并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结题报告。

  2.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原件、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结题项目通过结题管理系统提交后,再由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审核报送纸质结题材料1份。

  项目结题材料于2014年1月15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外地单位可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基础研究处(时间以邮戳为准),电子版发至基础处电子邮箱(E-mail:snjjb@126.com)。

  联系 人:张岩实    

  联系电话:(029)81294815

  通讯地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座606房

  邮    编:71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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