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远洋和南沙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广东省远洋和南沙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5年12 月25 日至 12月30 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张元财,电话:020-83176121)
(省海洋渔业局联系人:刘邓军,电话:020-84109583)
附件:广东省远洋和南沙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验收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 12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