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司法局、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司法局、财税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司法局、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省财政新增中小微企业资金(司法救助专题)项目下达给你们,计划安排20项,计划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见附件)。省财政厅将另文下达资金预算。
请你们严格按照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必须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省财政绩效评价及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附件:2015年省财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司法救助专题)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17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孙海扬,电话:020-83135841;
省司法厅卓著,电话:020-86350866;
省财政厅王远林,电话:020-83170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