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冷水水表计量量值比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5    浏览次数:5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深圳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省计量院:

  为促进计量技术机构提高计量检测技术水平,确保测量量值准确、统一,促进计量检测技术交流,省局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冷水水表计量量值比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主导实验室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三、参加比对单位

  具备冷水水表检定能力的我省质监系统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该项目取得质监部门授权的机构。

  四、比对内容

  根据量值比对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方法对主导实验室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

  五、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5年第四季度至2016年第一季度(具体时间由主导实验室确定)。

  (二)地点:各参加比对单位实验室。

  六、工作要求

  (一)主导实验室应在2015年12月底前制定量值比对工作实施细则并报省局计量处审核;经审核确定后,主导实验室认真开展活动实施工作,严格执行比对活动有关要求。

  (二)请各市局(含顺德区局)计量科(处)将本通知有关要求传达至所辖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该项目取得质监部门授权的机构。以上机构不得缺席比对活动。

  (三)参加比对的实验室应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参比单位回执》(见附件)报送主导实验室,并由主导实验室汇总后统一报省局计量处。

  (四)比对活动所需费用由省局专项经费给予补助,主导实验室不得向参加比对的其他实验室收取任何费用。

  (五)比对活动完成后,主导实验室应及时将比对活动情况书面报省局计量处。

  省局计量处联系人:陈俊 联系电话:020-38835898

  省计量院联系人:王叶斌 联系电话:020-26297183

  传真电话:020-26297184

  电子邮箱:13926009681@139.com

  附件:参比单位回执

                    广东省质监局

                      2015年12月7日

 

附件

参比单位回执

参比单位名称

地址和邮编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参加比对

人员姓名及检定员证编号

参加计量比对的水表检定装置的编号和检定证书号

备注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