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工商市字〔2015〕522号
为深入推进我省商品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经市场开办者自愿申报,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推荐,广东省工商局决定,向社会公示119个“广东省2014-2015年度诚信示范市场”,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于经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商品交易市场,将撤销其公示资格。
附件:广东省2014-2015年度诚信示范市场名单(带﹟的为2013年公示的“广东省2012-2013年度诚信示范市场”,经考核合格后继续公示为“广东省2014-2015年度诚信示范市场”)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