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15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3    浏览次数:2

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5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函》(工企业函〔2015〕261号)要求,现将2015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为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为2015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要求的有关具体报表内容)。 

  三、报送系统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http://coids.sme.gov.cn或http://coids.miit.gov.cn)。请组织本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录该系统,或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点击首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网上的信息报送系统说明填写和上报。网上报送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8574511,010-68200380。 

  四、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陆网上报送系统,审核本地区担保机构所填报信息,并于2月25日前通过网上报送系统上报我局。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1月8日

  (联系人:谢日华,电话:020-8313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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