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市、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确保实现万家企业“十二五”节能目标,根据《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1923号),以及《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粤经信节能〔2012〕95号)等要求,结合2016年我省节能工作部署,我委制定了《2015年度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谭吉林,020-83133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