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7    浏览次数:5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推动亚太经合组织(APEC)框架下的多边科技与创新合作,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即日起开始征集2016年度“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财政部于1010年设立,以下成“财政部基金”)项目,主要用于资助我方单位组织或参与APEC框架下的交流与合作。

  一、申报说明

  (一)项目是落实APEC领导人昌邑、推动APEC经济与技术合作的重要支撑,项目设计应符合APEC合作的优先领域,注重实效,避免空泛的研讨、座谈。

  (二)基金资助的优先领域根据当年APEC相关会议东道主确定的重点领域逐年调整。2016年APEC会议东道主秘鲁确定的会议主题为“高质量增长、人类发展”,4个优先议题分贝为“推进区域经济融合与高质量增长”、“完善区域粮食市场”、“中小微企业现代化”和“人力资本开发”。

  (三)APEC框架内设有多个工作机制,分别涉及经贸合作、中小企业、防灾备灾等不同领域。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牵头负责的为APEC科技创新政策伙伴合作机制(Policy Partnership on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PPSTI),主要负责推进APEC项下的科技与创新合作。因此,各单位向我司申报的项目应与科技创新领域相关。

  (四)申请的“财政部基金”支持项目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配套资金应充分保障。

  (五)外方合作单位需来自两个或两个以上的APEC成员经济体。

  (六)项目预算编报应本着务实节约的原则,按照实际开支需求逐项填报申请表中的金额。

  (七)各单位申请项目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推荐流程见附件2)。

  二、申报方法

  (一)有意向申报的单位须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分别准备申报材料。“财政部基金”项目所需申报材料请参看附件1.

  (二)“财政部基金”项目申请单位需报送电子版材料,另需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4份。文档名称疑虑按照“项目承办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的形式编纂。

  三、申报时间

  (一)“财政部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接受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16日下班前。

  (二)“财政部基金”项目申报技术后,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对项目进行战略评审,择优向财政部推荐候选项目,最终由财政部决定入选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茗
  电话:(020)83163865
  电子邮箱:maljcsiec.org.cn

  附件:1. 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申请简介
     2. 中国亚太组织合作基金使用申请书
     3. 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省科技厅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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