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2016〕2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委),顺德区农业局、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农业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14〕67号)精神,2016年省财政拟继续对全省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给予资金扶持。项目资金实行专家评审、竞争性分配,确保科学、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6年度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请你们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2月4日 (联系人:广东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江锦祥,联系电话:020-37288271,电子邮箱agrizzyc@126.com;广东省财政厅综合处王浩斌,联系电话:020-83170053,电子邮箱:cztzhc@163.com)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2016年2月6日印发 2016年度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目标和内容 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种植业生产向绿色、高效和生态方向发展,2016年本项资金继续扶持建设14个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展示基地,重点扶持省级农作物品种(区域和生产)试验站(场、所)和良种良法示范展示基地的能力建设,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步伐,提升种植业生产效益,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具体建设内容: (一)示范基地基本建设。重点建设育苗大棚、机耕路、电力通讯、田间排灌系统、平整土地和提升肥力水平等。 (二)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建设防鼠墙、防鸟网、田间考种实验室和挂藏室等。 (三)配套设备购置。重点购置耕作机械、插秧机、收割机、小型烘干机、喷药机、水份测定仪、数粒仪等机械和仪器设备。 (四)信息处理智能化建设。包括环境信息采集系统、精准控制系统、数据智能分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配套设备购置。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补助额度 2016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总额3448万元,建设14个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要求每个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100亩以上,每个补助250万元(实行竞争性分配,位列第14名的补助198万元)。鼓励项目申报地方财政支持或承担单位自筹资金增加投入、扩大规模、提升水平。项目建设应发挥各地优势,突出重点,高标准建设。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建设地点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尽可能选择自有国有土地或规模承包经营10年以上的土地,交通方便,地势平坦,水源有保障。 (二)地块集中连片,品种区试类基地核心区面积100亩以上,通过示范带动周边区域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 (三)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是省市县农业良种繁育和技术推广机构、承担国家和省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或农科所),开展集约化、规模化育苗,进行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展示,新品种试验区试和生产试验等。农作物良种示范基地展示品种50个以上;开展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区试和生产试验,试验区试品种50个以上;农作物播种面积较大,品种区试工作基础好、良种良法展示效果好、自筹资金落实到位的地方优先考虑;项目承担市县辖区内已有国家级或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项目建设原则上放在示范区核心区实施。 (四)项目单位须有足够和较为稳定的科技人员队伍,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工作积极性,能较好地完成农作物品种展示、区试、项目工程建设和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推广。 五、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各地级以上市可申报1—2个项目,纳入财政省直管县(市)可各推荐上报1个项目,近3年内接受过省级此类资金扶持过良种良法示范基地的单位不再申报此类项目。项目实行竞争性立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必须有地级以上市、省财政直管县(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上报的项目请示文件,地级以上市应附所辖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上报市的请示文件,并由地级以上市、省财政直管县(市)财政部门在专项资金管理平台(www.gdbs.gov.cn,点“网上办事”进入再点“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中代录通过本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核上报的项目申报信息。 2.项目可行性报告。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承担单位、实施时间和进度计划、项目背景、项目条件、建设内容和规模、资金核算、预期目标及效益、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 3.项目申报时间。项目申报于2016年3月1日前上报,材料一式7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省农业厅农业投资项目中心(gdntzx@126.com)、省财政厅(综合处:cztzhc@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多报则按要求选取请示文件排在前列的项目参加评审。 4.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通过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受理申报,对申报项目进行前置审核,并在管理平台上公布专项资金申请受理情况。 六、项目立项评审程序 项目实行竞争性分配评审工作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具体程序如下: (一)设立评审专家组。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从专家库中按照专业要求随机抽取14名专家,在评审现场从中随机抽取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其中种植业专家3名、农田水利专家2名、农业设施专家1名、财务管理专家1名。 (二)评审标准。设定评分内容和权重,从环境条件、建设方案、自筹资金筹措、前期准备工作、区试基础及效果、申报材料质量等方面设定竞争性评审评分内容和权重。 (三)评审办法。采取资料评审、专家评分等形式进行评审。评审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专家组各位专家对申报材料独立进行评审评分,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前14名拟同意立项。如果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由专家组集中投票确定。 (四)审批立项。对进入前14名的项目,省农业厅会省财政厅审核后在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广东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下达资金。项目资金和计划下达一个月内,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厅审核批复后实施。
相关附件: | 关于印发2016年度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