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14-2016年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4    浏览次数:2

闽科计〔2014〕3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福建省“十二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总体要求,我厅决定从2014年起,用3年时间整合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现就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建设目的

  面向社会,面向市场,为本区域特色产业提供技术创新共性服务,为本区域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提供产品检测、生产中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人才培训、政策辅导、科技融资等公共服务。

  二、平台建设要求

  1.有明确的服务方向。平台建设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工业领域:能为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以及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农业领域:能为我省农业四大优势产业和十大特色农产品的良种选育、种质资源共享、健康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与检测等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发展领域:能为我省环境资源保护与开发、生物医药、公共安全领域技术研发和社会进步,以及民生领域重大科技需求提供公共技术服务,推进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有明确的创建目标。通过建设,使平台成为能为本区域优势和特色产业提供产品(安全)检测、生产中试、成果转化等公共服务的重要基地,使平台在促进本地区产业发展方面成为有特色、有亮点、有显示度的产业技术创新驱动中心。

  3.有实力较强的依托单位。平台建设主要以各级科技部门主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中心,以及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科研机构等技术服务机构为主建设;鼓励省市县联合、产学研共建。

  4.能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单位应在整合优势科技资源的基础上,紧密对接本地产业和企业,有一定数量企业服务对象,建有灵活的运行机制,并主动向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5.有良好的管理团队和经费保障。平台建设能得到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支持;建设单位应拥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和专业的管理团队与服务人才;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平台项目申报程序

  1.推荐申报。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平台建设单位编写《福建省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提纲见附件,字数3000字以内),经审核遴选择优推荐,汇总报我厅发展计划处。

  2.专家评审。我厅受理后,由业务处按不同领域组织现场核查调研和专家论证评审,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推荐建议送我厅发展计划处汇总平衡。

  3.会议评议。我厅将组织厅内专题评议会议,对本厅业务处推荐的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评议,择优编入《2014-2016年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报厅长办公会议审定。

  4.填报申请书。各业务处按厅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平台建设单位通过我厅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申请书》,办理合同商议和立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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