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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重庆市前沿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1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科技计划改革精神,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已于2013年全面启动实施。新计划体系由集成示范、应用开发、前沿与应用基础研究3类基本计划,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研发基地建设2类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1类机制创新计划组成,原有计划种类停止使用。根据年度科技计划安排,本次启动2014年重庆市前沿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报。请各单位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现将前沿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庆市前沿与应用基础研究一般项目重点围绕电子信息、制造与工程、材料、能源、资源环境、生物医药、农业、综合交叉等主要研究领域,探索新理论、新方法,以及产业发展急需突破的前沿技术,择优资助开展前沿与应用基础研究(详见附件1)。

  二、资助强度

  2014年前沿与应用基础研究一般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5万元。

  三、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对项目负责人实行自由申报,对项目组织单位实行限额推荐,各单位限额推荐数量请登陆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各单位在向市科委推荐项目过程中,应把相关信息通知到每位科技人员,并采取必要程序和措施,保证每位科技人员的申报权利和公正公平地推荐项目。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见附件2),未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需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进行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已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需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项目申报系统将不再受理新用户注册。所有项目申报人在完成网上申报后,需同时向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一份。

  五、申报条件

  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重庆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的要求,并在重庆市内实施;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无逾期未结题的市级科技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主持在研的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1项(含1项)、参加在研的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2项(含2项)。

  申报前沿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一般项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具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

  (2)项目创新性强,立项依据充足,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技术方案合理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3)申请者2014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高等院校实行限额推荐,推荐名额参照2013年立项数并扣减未结题项目数后确定;

  (5)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含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可视同独立的科研单位,限额推荐实验室固定人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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