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2    浏览次数:2

苏科计发〔2014〕18号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科委),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拓展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2014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将围绕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推进战略高技术部署和前瞻性新兴产业发展,着力加强前沿先导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与技术储备。现将《2014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加强战略高技术部署。跟踪世界高技术发展趋势,面向江苏未来发展,瞄准大数据、未来网络、三维打印等前沿领域,支持前沿先导技术研发,加强前瞻性布局,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积极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能源等领域,瞄准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支持突破核心技术,提高产业高端发展水平。支持优势产业领域的重大技术标准、节能减排、制造业信息化、文化科技创新等共性技术研发,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2、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引导高新区以及科技产业园等科技园区,加强前瞻性战略产业培育,开展前沿先导技术部署,形成"一区一战略产业"布局。引导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围绕主导产业,突破产业核心技术,形成"一县一主导产业"布局。引导创新型试点乡镇围绕特色产业,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形成"一镇一特色产业"布局。

  3、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联合多个研发单位开展基于交叉学科的前沿技术研究,形成原创性技术成果。支持科技型拟上市企业开展面向应用的重大技术研发,为加快上市步伐提供科技支撑。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以及近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项目。

  4、强化产学研联合和人才导向。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联合开展前沿技术研发,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开展产业重要技术标准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优先支持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项目。强化科技计划的上下集成,鼓励利用国家"973"、国家"863"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开展应用技术研发。优先支持地方财政给予前期资助或配套资金支持的申报项目。优先支持首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成长组企业获奖项目,以及第四届产学研展洽会期间签约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沿先导性,目标产品具有战略性和产业带动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2、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授权专利。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3、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组织。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企业上年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

  4、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成果形式以样品、样机为主。在项目完成时,电子信息领域项目须完成样机系统,能源与资源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先进制造领域项目须完成产品样机,新材料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项目完成时需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

  5、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三、组织方式

  本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由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享受县级科技管理权限的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分工业类项目、科技企业上市培育类项目和标准类项目组织。

  1、工业类项目组织方式。工业类项目分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产业技术研究院集成创新项目。重点项目是指围绕指南确定的10个前沿先导技术领域,瞄准掌握一批产业高端环节核心技术和未来产业前瞻性技术,凝练项目主题,围绕产业链或创新链,加强技术集成和项目整合,发挥产学研用各方优势力量,开展协同创新,加快推进重大技术突破。

  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重点项目组织工作,优先支持高新区按照"一区一战略产业"的发展要求,围绕重点发展的前瞻性战略产业,依托省级以上重大创新平台组织产学研相关单位申报重点项目;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理事长单位牵头,联合上下游相关单位,共同申报重点项目。重点项目须按照项目+课题的形式进行组织,由项目承担单位联合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为主要课题的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每个重点项目可设置3-5个课题,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承担1个课题,每个课题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0万元。面上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产业技术研究院集成创新项目是由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省产业技术研发协会会员单位,围绕前沿先导技术领域开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产业技术研究院集成创新项目组织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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