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2    浏览次数:2

苏科计发〔2014〕20号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科委),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2014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农业)围绕《江苏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创新工程行动计划,重点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研发、农业特色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农业优良品种培育,积极推进粮食丰产增收和农村科技服务,突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现将《2014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一)农业高新技术研发

  支持重点:围绕农业高科技领域技术需求,针对农业前瞻性高科技领域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重点支持生物育种与组培、生物加工与制品、农业信息与物联网等具有较强创新性的重大核心技术与产品研发,为我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技术储备。

  申报条件:项目须突出农业高科技领域核心技术突破,能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则上要求以科教单位为主体申报,鼓励科教单位与企业以产学研联合方式申报。优先支持科教单位与涉农高新技术企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合作,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和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优先支持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来苏创业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在农业高科技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0万元。

  (二)农业特色产业关键技术创新

  支持重点:围绕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原则上支持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内企业,围绕园区产业链开展技术创新或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集成创新,推动企业发展与积聚,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为现代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申报条件:重点项目须突出对园区产业链的支撑,能突破关键共性技术,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和产品,并实现较大规模集成示范应用和产业化开发,形成辐射带动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模式和标准。要求以园区管理型公司为主体,围绕特色产业链创新,组织园区内企业与多家科教单位以产学研合作方式联合申报;一般项目由企业与有关技术依托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园区内涉农高新技术企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龙头企业、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承建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与科教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内企业申报的项目。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0万元。

  (三)农业优良品种培育

  支持重点: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求,针对生产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生活质量提高对农产品营养与安全的要求,重点支持能适应市场需求、适应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的优质高产抗病新品种培育,为我省高效农业发展提供品种支撑。

  申报条件:项目须突出前瞻性,具有较强产业化应用前景,有利于改善提高生活质量,能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单位须拥有必备的种质资源和较好的育种工作基础。要求科教单位与种业企业或省农业科技型企业联合申报,积极支持种业企业牵头与科教单位联合申报。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0万元。

  (四)粮食丰产增收科技专项

  支持重点:围绕粮食产业技术需求,针对粮食品质改善与产量、效益提高,重点支持稻麦复式作业机械、稻麦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技术及产品开发等,延伸粮食产业链,提高我省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能力。

  申报条件:项目须突出粮食产业中的优良品种应用、关键技术装备和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能获取自主知识产权、规程和标准,形成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的品牌产品,推动粮食产业链创新。要求科教单位、企业产学研联合申报,科教单位与企业均应具有较强研发能力。优先支持种业企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龙头企业与科教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粮食主产县加工龙头企业联合科教单位、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申报的项目。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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