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6    浏览次数:2

各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以及有关政策,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以及相应填报说明在海宁财税网(网址:http://www.zjhnltax.gov.cn/)发布。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申报表中填报“是否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等信息后,即作为备案资料随申报表报主管税务分局备案,无需另行报送备案资料。

以上申报表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

浙江省海宁市地方税务局

nth="1" day="15"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5年1月15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xls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doc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xls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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