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组织报送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15年度技术创新发展情况的通知》(工科函〔2016〕38号)要求,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已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情况,现就做好已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15年度技术创新发展情况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企业范围
2011-2015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报送要求
(一)根据工科函〔2016〕38号文要求,企业年度技术创新发展情况应全面总结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编写提纲见附件2,成果统计表见附件3),内容应客观真实、表述清晰、文字精炼、数据准确,不应涉及国家和企业商业秘密,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二)请你们认真组织本地区示范企业编报材料,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电子文档发邮箱。
附件:1.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15年度技术创新发展情况编写提纲
3.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15年度技术创新成果统计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 刘丹、牛江蓉,010-68205231、88379229;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黄海丹、童文锦,020-83133226、83133257,电子邮箱:zlc@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