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示〔2016〕9号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科学技术奖励方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3月25~30日,共6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
电话:020-83163920,传真:020-83562219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邮编:510033)
2.省财政厅
电话:020-83170427,传真:020-83170067
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邮编:510030)
附件:2016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科学技术奖励方向)分配表
省科技厅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