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安排2016年基层党组织建设及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社区工作和大学生村官补助)10,663.47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3月30日至4月4日,共6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或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委组织部联系人:廖文玲,电话:020-87185152;
省财政厅联系人:孙琪,电话:020-83170781。
附件:2016年基层党组织建设及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社区工作和大学生村官补助)明细分配方案公示表(表一、二)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