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重庆市技术创新项目指导性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8    浏览次数:1

渝经信科技〔2014〕4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产业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各市级大型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业产品质量水平,促进工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组织编制《2014年度重庆市技术创新项目指导性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重庆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已获得市级及其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批复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间

  采取“常年动态申报,成熟一批、评审发布一批”的方式,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发布一批。

  三、选项原则和重点

  (一)选项原则。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鼓励发展的方向。

  2.与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和战略导向一致。

  3.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4.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选项重点。

  1.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关键重要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或产业化项目;

  2.原创型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或产业化项目;

  3.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重大项目;

  4.采用国内外最新的先进标准生产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新产品产业化项目;

  5.产学研结合的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项目;

  6.行业的公共开发检测试验或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7.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能力建设项目。

  8.企业知识产权运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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