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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委关于申报“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技术综合方项目下设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4    浏览次数:2

各技术综合方及相关单位:

  根据"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工作进度安排,现组织申报各示范工程技术综合方项目下设课题,请你们按要求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示范工程技术综合方及其技术综合总监、技术综合主管、技术综合助理。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课题为技术综合方团队核心成员承担的、技术综合方项目下设的相关课题。其中:技术综合总监主持示范工程战略规划与管理创新课题;技术综合主管主持示范工程协同管理与共性技术攻关课题,及其下设的示范工程协同管理创新与应用研究课题;技术综合助理主持示范工程协同管理示范与提升课题。

  技术综合总监、技术综合主管、技术综合助理除已主持或者参研的其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外,在所参与的示范工程中,主持或参研以上课题不受数量限制。其他参研人员不在此列。

  三、经费额度

  战略规划与管理创新课题的市级财政性科技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协同管理创新与应用研究课题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协同管理示范与提升课题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这3个课题的经费均在相应的示范工程技术综合方项目已拨经费中列支,并按照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计划管理,所参与的示范工程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可追加拨款。

  技术综合方项目的市级财政性科技资金总额中,除技术综合总监和技术综合助理主持的课题经费外,其余为示范工程协同管理与共性技术攻关课题经费。该课题按照集成示范计划管理。

  四、时间要求

  3月6日17:00前,登录市科委网站(http://www.cstc.gov.cn)以课题负责人账号进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选择"快速流程项目申报"在线填报相应的课题任务书,并逐级提交至市科委。

  3月13日17:00前,在线填报《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各课题经费预算编制的开始时间为确定技术综合方的时间(附件),结束时间最迟不得晚于技术综合方项目的结束时间,同时需将示范工程工作日志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到系统中。

  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件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纸质件,完备签章手续并存档。

  附件:"121"示范工程技术综合方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2月28日

  (联系人:周正科 67513907 黄成刚 67513507)

  “121”示范工程技术综合方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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