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15 浏览次数:4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实验室:
为加强对全省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实验室的检测技术水平,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将组织开展2012年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为保证能力验证项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向全省有关实验室征集2012年能力验证项目,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项目确定原则
依法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考核;参加各种能力验证均未出现不合格/可疑或离群结果;检测技术依据明确;检测方法科学有效;具有较强的可比性;样品制备容易实现;省内能够检测该项目的实验室达到一定数量;项目检测水平处于省内领先等。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申请承担2012年能力验证工作的实验室,请填写《2012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申报表》,于2012年1月10日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报省质监局认证处。
联系人:林栋
联系电话:0531—89012103
传真:0531—89012100
电子邮箱:lindong@12365.sd.cn
附件一:
2012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二:
2009-2011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表.doc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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