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15    浏览次数:4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实验室:   为加强对全省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实验室的检测技术水平,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将组织开展2012年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为保证能力验证项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向全省有关实验室征集2012年能力验证项目,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项目确定原则   依法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考核;参加各种能力验证均未出现不合格/可疑或离群结果;检测技术依据明确;检测方法科学有效;具有较强的可比性;样品制备容易实现;省内能够检测该项目的实验室达到一定数量;项目检测水平处于省内领先等。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申请承担2012年能力验证工作的实验室,请填写《2012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申报表》,于2012年1月10日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报省质监局认证处。   联系人:林栋   联系电话:0531—89012103   传真:0531—89012100   电子邮箱:lindong@12365.sd.cn     附件一:2012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二:2009-2011年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表.doc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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