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财政部 » 正文

关于印发《农村老旧渡船更新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2

  财建[2009]8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

  根据国务院加强船舶安全监管的有关要求,为改善农村渡船安全状况,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决定从车辆购置税中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农村老旧渡船更新。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特制定《农村老旧渡船更新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