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农[2009]4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垦)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局:
根据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支持农作物良种推广,提高农作物产品品质和产量,鼓励农民使用良种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应全国农业生产中良种推广的需要和国家良种补贴政策变化的要求,财政部、农业部总结近几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的情况,在对原有相关办法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现将《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财政部、农业部。
附件: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农业部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