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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管理企业灾后恢复重建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2

财企[2009]154

  

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支持中央管理企业汶川地震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等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对中央管理企业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贷款贴息政策。为加强中央管理企业灾后恢复重建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我部制定了《中央管理企业灾后恢复重建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管理企业灾后恢复重建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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