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科技厅关于推荐申报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5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3    浏览次数:2

 

  各市、绥中、昌图县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落实《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科技部于2月20日在门户网站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www.most.gov.cn/tztg/201402/t20140220_111908.htm),明确由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工作。为做好相关项目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要求

  1.本次推荐申报工作由各市及绥中县、昌图县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高等院校及省属以上科研院所根据科技部发布的相关指南要求,组织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

  2. 各推荐单位在严格遵守科技部通知各项要求及相关领域项目指南的前提下,要注重将国家战略目标与地方重点发展方向紧密结合,并依据产业、项目、平台、人才、基地“五位一体”的要求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原则上各推荐单位同一研究方向项目推荐数额不超过1项。

  3.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我厅发展计划处(联系人:张金钰;联系电话:024-23983409)及对口业务处室,我厅将梳理汇总后,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上报名单。

  (1)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

  (2)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及光盘(Excel格式)。

  (3)网上直接生成并打印的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3份)。

  二、各类计划对口业务处室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对口处室: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联系人:汪铁伦;联系电话:024-23983410。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信息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先进能源领域计划项目和国家支撑计划能源、材料、制造业、交通运输、信息领域计划项目对口处室: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一处;联系人:赵勃、严欣欣、范苑;联系电话:024-23983432、23983468、23983733。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生物医药、青年科学家专题、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领域计划项目和国家支撑计划城镇化、村镇建设、公共安全领域计划项目对口处室: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二处;联系人:刘健、袁贞伟;联系电话:024-23983455、23983676。

  国家支撑计划农业领域计划项目对口处室: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联系人:石新辉、单葆成;联系电话:024-23983401、23983462。

  国家支撑计划人口健康、科技条件领域计划项目对口处室: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联系人:孙瑶成、田璐佳;联系电话:024-23983405、23983293。

  附件: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附件下载]

辽宁省科技厅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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