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省级补助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4月26日至5月1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水利厅联系人:谢 伟,电话:020-38356433
省财政厅联系人:明 伦,电话:020-83170321
附件:2016年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省级补助资金(第五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