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4    浏览次数:2

苏科农发〔2014〕60号

  有关省辖市、县(市)科技局(委)、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发挥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有效支撑作用,推动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实现民"富"县"强",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农〔2014〕11号)的精神和有关部署,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2010年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4年专项行动项目的申报工作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申报2014年专项行动项目的县(市)人民政府应认真编写《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应积极配合,做好实施方案编写及相关组织工作;相关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要严格把关,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试点县实施方案要以培育壮大地方特色产业为主线,以促进"富民"、"强县"为目标,通过引进、推广、转化与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培育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基层科技服务能力,有效带动地方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申报对象:南京市溧水区、徐州市新沂市、常州市金坛市和溧阳市、连云港市东海县、淮安市盱眙县、镇江市句容市和丹阳市、盐城市响水县、泰州市姜堰区均可申报1项。

  二、开展2010年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要求,在做好2010年度专项行动试点县验收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

  绩效考评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评价指标和标准,对专项行动项目的实施效果和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效率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考评内容: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龙头企业培育、区域特色产业壮大以及县(市)科技管理与服务能力的提升等方面作用和成效。财务执行情况考评内容:经费实际支出情况、财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状况。

  参加绩效考评奖励项目推荐的试点县应根据绩效考评内容认真编写《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自评报告及后续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

  推荐对象:徐州市铜山区、南通市如东县、连云港市灌南县、淮安市淮阴区、盐城市盐都区。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省辖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并指导所属有关县(市)做好申报、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各有关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积极争取本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助和支持,按照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地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

  2、按时上报相关材料。2014年专项行动新上项目申报工作与2010年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奖励项目推荐工作同步进行,请于2014年3月25日前,将2014年申请专项行动新上项目材料和2010年度后续奖励项目推荐材料(包括项目自评报告及后续工作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一式两份报送省科技厅农村处,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处:谢宗华  吴  翔

  联系电话:025-83611856

  电子邮件:xiezh@jstd.gov.cn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臧玉淼

  联系电话:025-83633133

  附件:1. 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 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自评报告及后续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3月12日

  点击正文.doc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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