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2015年度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节能考核结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6-06-29    浏览次数:2

  根据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29号),省政府组织省有关部门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2015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评价考核。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告如下: 

  深圳、惠州、东莞、茂名、广州、珠海、佛山等7个市为超额完成等级;江门、阳江、梅州、清远、汕头、潮州、湛江、肇庆、韶关、揭阳、河源、中山、云浮等13个市为完成等级;汕尾市为未完成等级。全省除汕尾市以外的20个市完成了2015年节能年度和“十二五”总目标,其中东莞、潮州、韶关等3个市完成情况最好,分别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累计进度的133.87%、133.81%和130.95%。汕尾市2015年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仅完成“十二五”目标的66.86%,未能完成2015年节能年度及“十二五”总目标。对超额完成等级、节能措施落实较扎实的深圳、惠州、东莞、茂名、广州、珠海、佛山等7个市予以通报表扬。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正式实行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第一年。要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力争完成国家赋予我省的“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针对节能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采取强力措施推进节能工作,从大局出发,努力为全省目标的完成多做贡献,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广东做出新贡献。

 

  附件:1. 2015年度各市政府节能考核结果综合排名 

     2. 2015年度各市政府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排名 

     3. 2015年度各市政府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排名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统计局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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