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0    浏览次数:3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企业主体、产业引导和园区示范,强化企业与科研院所、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对接,推动科技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加快转化一批集成配套且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农业科技成果,现将2014年度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及程序

  1、各市州科技局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地省级农转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尤其要对申报项目材料真实性、可靠性及申报单位产业、经营及生产情况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提出推荐意见。

  2、项目申报实行数字化管理,在省科技厅网站项目申报系统填报《湖南省农业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项目申报材料一式8份,A4纸双面打印,简装成册。申报系统登录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nst.gov.cn)。

  3、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

  二、项目重点支持产业或领域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其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知识产权清晰、产品市场前景好。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的项目,鼓励大学及科研机构与企业分别作为技术成果持有方和转化方共同承担。

  (一)支持的主要产业或领域

  1、种植业及相关产业:含种子及种苗规模化繁育、质量检测技术,种质资源、利用、保护技术及产品;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生物型杀(抗)菌、杀(抗)虫、除草生产技术及产品;新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型高效环保肥料、栽培基质的生产技术与产品;林、草、竹藤资源高效培育技术,人工林木(竹)材改性处理技术与产品,林化产品加工技术及产品等;重要水源区、湿地、退化草地植被恢复、重建与可持续利用技术;农田水利、农作物高效节水新技术、新材料与新设备;农村饮用水安全与节水新技术及设备等。

  2、养殖业及相关产业:含畜禽、水产新品种快速扩繁技术,动物胚胎高效生产及移植配套技术等;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与安全技术及产品;海洋、淡水养殖及其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及垃圾、畜禽粪便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备;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兽药、兽医器械生产及产品质量监测技术与产品;畜禽水产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快速诊断、应急处理技术及配套产品等。

  3、加工业及相关产业:含农产品及食品加工技术与设备,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农产品及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与评价、检验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鲜活农产品贮运保鲜与物流配送技术与设备等;新型农田作业机械、设施栽培技术装备,施肥、施药、节水灌溉及秸秆还田等技术装备,农作物收获、加工设备;林果业农机装备;畜禽和水产规模化养殖技术装备;适合山区特色的小型化农机具以及饲料加工技术装备等。

  (二)项目支助方式

  项目支持额度为10万元,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三)需提交材料

  1、《湖南省农业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见网络申报系统);

  2、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一);

  3、附件材料:A、申请单位法人证明;B、项目成果证明、已授权专利证书和品种登记授权书等;C、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证明;D、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上述材料请扫描上传,附件分为法人证明、成果证明、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证明及审计报告4个word文档,每个word文档不超过2M,确保清晰、直观。

  4、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 10 日。请各市州科技局及有关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一式8份于4月 11 日前报送至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省科技厅科技大厦1002室)。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湖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成立2年以上并有生产、经营及科研活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申请项目须在其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研发机构须具有农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

  (二)不支持不符合我省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已列入我省其他科技计划并得到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三)成果证明:(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

  ——新品种:区试报告,或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临床试验批件;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

  ——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

  联系人电话: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谢  娇       0731-88988057

  夏正元       0731-88988056

  省科技厅农村处        黄春元       0731-88988839

  项目受理咨询        钟海华 张国平  0731-88988730

  系统保障咨询        蒋明艳        0731-88988950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3月19日

 

  附件: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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