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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3

nStyle align=center>财关税[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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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tyle>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

nStyle>  根据《财政部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7]47号)的规定,经核定,第四批共有12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附后。享受优惠的船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nStyle>  附件:第四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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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tyle align=right>                           财政部 

nStyle align=right>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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