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级以上科技园区,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组织推荐准备工作的通知》,现将2014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组织推荐的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4年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1.支持方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产品研发给予支持。
2.支持方式:无偿资助、贷款贴息。
3.申请条件:
(1)申报项目技术领域符合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
(2)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企业职工不超过300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资产总额及年营业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3)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报项目的新增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60%,并已足额到位(提供当期银行对账单和专项用于该项目的研究开发的承诺函)。
(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
1.支持方向: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的技术咨询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技术工程化服务、技术培训服务、技术创业辅导服务等给予支持。
2.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3.申请条件:
(1)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营2年以上,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本科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全体人员的60%以上。
(2)机构上年度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有合理的收费标准;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具有不低于30家的中小企业服务对象群体,较好的服务基础、服务能力;服务总体满意度较高(提供客户满意度相关证明材料),2013年度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公共技术服务收入须占营业总收入的60%以上(提供相对应的服务合同、协议及凭证)。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1.支持方向:对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行为给予支持。
2.支持类型:阶段参股、风险补助、投资保障。
3.申请条件:符合《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规定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项目类型抓紧做好2014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组织推荐前准备工作。
(二)项目正式申报的要求、条件和时间以省科技厅、财政厅正式通知为准。
(三)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项目的单位,自2014年3月21日起可通过国家创新基金网上申报系统(www.innofund.gov.cn)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的单位待正式通知下发后再行准备材料。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应组织推荐: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已列入国家创新基金支持且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项目指南》明确不支持的项目;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项目;未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和财务决算的企业。
(五)请申报技术创新项目的企业填写申报提纲(见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需求调查表(见附件2,有实际需求的企业填写)和企业研发支出明细表(见附件3,申报企业2013年度必须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研发支出),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拟组织科技金融对接、联盟组建、园区对接、成果对接、创新基金申报培训等活动。请申报企业真实准确填写,并于4月18日前报送至kjtyqc@163.com(企业研发支持明细表同时发送至qycwsn@163.com)。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园区管理处
联 系 人:孙昭光
联系电话:0451-88628542
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 系 人:吴晟囡
联系电话:0451-53643946
省创新基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孙琳、封蕊
联系电话:0451-51920608、51920607
省科技厅科技园区管理处、省财政厅企业处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