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5    浏览次数: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有关单位:

  2014年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分为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化三类,以5个重点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重点,竞争性遴选项目。现将2014年度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申报单位必须满足有关的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内容须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要求,即:上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上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上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规模以上企业提供上年度向统计部门报送的《科技项目情况表》,其余企业提供能够证明研发费支出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或享受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等相关材料。

  3、严格控制项目预算中的仪器设备购置费用。原则上对省内已具备仪器共享条件的大型仪器不得作购置预算。

  4、近三年项目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正在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一般要求验收后才能再申报。原则上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5、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企业申报重点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领域内的项目,可同时申报和承担2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可同时申报和承担3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时,请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

  三、项目推荐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局负责推荐项目。各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完成网上推荐并统一行文报省科技厅。

  四、受理渠道

  重大关键技术研发类项目受理处室为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条件处;其中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按分管领域受理项目,条件处受理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项目。

  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受理处室为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成果处、合作处,其中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按分管领域受理项目,成果处受理具有技术市场登记的技术合同且在合同期内实施转化的项目,合作处受理五年内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所产生成果的转化项目。

  科技产业化类项目受理处室为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各处室按分管领域受理项目。

  请推荐单位将推荐文件、项目汇总清单送计划处和受理处室各1份。

  五、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3月21日—4月20日(含节假日)。

  六、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计划处 苏历华  02787135859

  省科技厅高新处 陈 俊   02787135813

  省科技厅农村处 朱勇进  02787135809

  省科技厅社发处 金 剑   02787135787

  省科技厅条件处 刘 波   02787135833

  省科技厅合作处 余 翔   02787135825

  省科技厅成果处 刘利华  02787135877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   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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