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5    浏览次数:4

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廊坊、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加强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进一步推动APEC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技展会)将于2016年7月中旬在深圳市举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和厅领导批示精神,省厅将组织企业参加此次APEC技展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6年7月14日至16日,深圳会展中心。

二、主要活动

(一)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大会。围绕“技术创新助推转型升级”主题,重点结合我国中小企业需求,组织境内外技术资源与APEC成员体中小企业对接,为中小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二)展览展示。展览规模计划为4.5万平方米(1200个标准展位)。展览主要围绕高端制造产业链来组织,范围包括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创新设计及生产性服务业;绿色工业、节能环保;“专精特新”产品等。我厅将组织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展,重点突出我省重点产业特色和技术优势。

(三)相关论坛推介活动。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互联网 ”、5G时代、创新创业创投等热点议题举办相关论坛。

(四)配套活动。根据需要安排部分AEPC成员经济体及有关省(区、市)、园区、企业举办主题推介、项目洽谈对接活动。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等部门在会中联合举办“民企入冀?协同发展河北(深圳)投资项目说明会”。

(五)商务考察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省厅成立由厅领导任组长的参加APEC技展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童腾飞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对外经济合作处崔朝蓬处长、中小企业处尚林海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两处相关人员和相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对外经济合作处,负责具体筹备工作的实施。

四、参展方式

按照大会组委会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河北展区拟采取“特装 标准”展位的方式搭建。因展位紧张,组委会仅分配给我省20个室内标准展位,经研究,拟按照区域与行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暂行)》要求,由相关设区市从去年申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各推荐5家备选。

(一)报名。企业完整准确填写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相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扫瞄后,于2月25日前将扫瞄文档打包电邮至厅对外经济合作处,研究确定参展企业名单。

(二)费用。贸展由省厅租用展场,统一搭建展台,我省参展企业免费参展(展位费由省财政承担,展品运输及参展人员差旅费由企业承担)。

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分配展位,并向参展企业邮寄《参展指南》,明确展位位置等具体参展事宜。

(三)其他相关事宜。

1、请参展企业认真准备企业简介(不超过300字)和企业、产品图片,由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集汇总后,4月20日前打包电邮至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并及时确认。

2、了解更多参展信息和相关活动要求请登陆APEC技展会官方网站(http://www.apecsmetc.org.cn)。

五、有关要求

(一)领导重视。各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利用APEC技展会成熟平台,推动我省中小微企业加强与境外APEC成员体企业沟通交流,开展商贸洽谈和技术合作。相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迅速成立筹备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筹备工作机构及联络人情况于2月25日前报厅对外经济合作处。

(二)搞好动员。作为亚太地区享有盛誉的中小企业活动之一,APEC技展会不仅是一个技术交流与经贸合作展会,更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外交活动。相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向企业广泛宣传参加APEC技展会的重要意义,本着企业自愿原则,积极动员相关企业参展参会。

(三)精心筛选。针对APEC技展会展示的重点领域,结合深圳的特点和优势,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互联网 ”、“中国制造2025”、5G时代等主题,调整供给侧,瞄准需求侧,从去年申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征集和筛选能够体现河北产业发展趋势、契合我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方向的企业、产品和项目,充分利用好AEPC技展会这个平台,分享经验、传播信息、整合资源,使我省中小企业真正从中受益。

六、时间节点

5月20日前,参展企业、展品落实到位,企业办理相关参展手续;6月25日前,省厅代表团(含企业分团)组织完毕,确定赴深圳市的往返行程;7月10日(暂定)入场布展,7月13日布展完毕。筹备参展、组团报名等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外经济合作处 王乐瑶

电  话:0311—87908710(兼传真)

邮  箱:wly@ii.gov.cn

附件: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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