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6〕34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城市管理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省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研究出台促进城市管理的重大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制约我省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加强重大改革事项的政策宣传,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事项。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许瑞生 副省长
召 集 人:赵 坤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 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成 员:郑广宁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雄贵 省编办副主任
余云州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彭 会 省公安厅副厅长
欧 斌 省财政厅巡视员
陈康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巡视员
周 全 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局长
郭壮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徐 欣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春海 省水利厅副厅长
钱永成 省工商局副局长
严 振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陈春生 省法制办副主任
谢晓丹 广州市副市长
杨 洪 深圳市委常委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批准,并抄送省编办。
省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