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计〔2014〕15号
各市、县(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今年,省里将耕地质量建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三新工程、农民培训工程、农业信息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等6个项目整合成省级农业支持与保护项目。现随文印发2014年省级农业支持与保护项目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请抓紧按要求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编制及申报要求
(一)明确职责。项目申报由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负责,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合规性以及预算编制的可行性负责。
(二)公开操作。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将项目申报指南、程序、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当地予以公开,保证项目筛选工作的公开、透明。项目申报单位以及所在地的农业、财政部门上报文件时应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格式见附件2),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三)保证质量。各地要加强项目审查和论证,认真如实编制项目申报书,充分收集、报送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重大项目要实行专家综合评审,并赴项目现场实地勘察。切实避免项目多头、重复甚至“带病”申报。凡在近三年内有未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审计及年度考评较差或有群众上访、举报且查实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项目;同一主体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
(四)严禁超报。各地按照控制指标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严禁超报。省里将按照“资格审查、专业评审、择优立项”的程序筛选项目。2014年,省里继续对西南岗等六大集中连片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重点支持,其所在市、县(市)要按照《江苏省集中连片经济薄弱地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5年)》积极申报六大集中连片经济薄弱地区的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和重点支持。
(五)讲求绩效。各项目申报单位在编制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文本(见附件3)时,必须同步填写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分项评价指标),并作为项目评审立项、实施、检查以及验收的重要依据。各申报项目的绩效分项评价指标要遵循“突出重点、科学合理、高低适度、切实可行”的要求,“申报值”原则上不得低于省定“基准值”(见附件8),不达“基准值”的项目在立项评审时予以一票否决。
二、项目申报程序
所有申报项目均由其所在地的相关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各地要进一步理顺和规范项目民主决策和申报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的规范、统一申报。各县(市)项目由县(市)直接报省里,并同时抄送省辖市项目主管部门;市辖区项目由省辖市汇总后报省里;省级单位直接申报。各地申报省级农业支持与保护大类竞争性项目涉及多个子项目的,必须以同一文件统一申报;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的,要以多个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坚决杜绝分部门或将同一大类下的子项目单独行文上报。项目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后,省里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
三、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各市、县(市)需提供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等。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分别报省农委计财处(2份)和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同时,还须通过江苏农业网(www.jsagri.gov.cn)“行政审批”栏目下的江苏省农业委员会财政支农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将填写完整的《2014年省级农业支持与保护竞争类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至计财处相关邮箱(见附件5),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凡不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或逾期申报的项目,省里一律不予受理。
省农委联系人:计财处毛沁、沈黎华025-86263713;科教处葛自强025-86263803;环能处马天抒025-86263229;耕保站殷广德025-86263734。
省财政厅联系人:尤兆祥、王芃025-83633155。
附件:1.2013年省级农业支持与保护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
2.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3. 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4. 2014年省级农业支持与保护—农业三新工程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5. 2014年省级支持与保护竞争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6. 部分项目申报所需提供附件清单表
7. 2014年省级规模化畜禽粪便沼气治理工程申报规模要求、建设及补助标准表
8 . 2014年省级农业支持与保护竞争类项目绩效指标表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