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财政拟安排下达2016年科技发展专项(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第二批资金400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自8月22日至8月27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或省科技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
省财政厅 张书苑,020-83170427;传真:020-83170067
省科技厅 司圣奇,020-83163838;传真:020-83548567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