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同意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6-08-22    浏览次数:1

  我委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规定,受理了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向我委提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申请。

  经审理,同意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申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导爆管雷管生产点1处)。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存建,企业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石碣石塘路,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粤)MB安许证字01号”。现予以通告。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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