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2009年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的编制说明中明确了“基本建设支出”仅反映发改委集中安排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那么单位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如何反映?
答:根据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口径,“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因此,单位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在“其他资本性支出”下的有关明细科目反映。
二、问:行政事业单位年中发生撤并,年末如何编报部门决算?
答:行政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处理。成建制划转和合并的单位,年末由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编报部门决算。
三、问:中央预算单位如对上年财政拨款净结余资金进行调剂使用,应如何处理和反映?
答: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拨款净结余资金在所属单位间或单位内部项目间调剂使用的账务处理,可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归集调整及会计核算等事项的通知》(财库[2008]78号)有关规定执行。在编报部门决算报表时,按照预、决算口径一致的原则,中央预算单位统筹使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维持以往做法,即通过调整年初结余进行反映,并在填报说明中予以说明,主管部门需附分单位年初结余调整情况表(表样另发)。具体如下:
(一)不同预算单位间统筹使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1.调减结余的处理。预算单位上交结余资金、注销结余资金额度或直接调整账务导致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减少时,相应调减财决02、06-1、06-2、07-1表、财决附02表“上年结余”以及财决附01表“上年结转预算指标”。
2.调增调剂收入的处理。预算单位收到主管部门调剂拨付的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时,相应调增财决02、06-1、06-2、07-1表、财决附02表“上年结余”以及财决附01表“上年结转预算指标”。
(二)同一预算单位内部统筹使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对同一预算单位内部不同项目之间调整使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预算单位应将财决02、06-1、06-2、07-1表、财决附02表中原科目或项目的“上年结余”以及财决附01表“上年结转预算指标”直接调整至新科目或项目。
四、问:往年编审问答中哪些编制口径说明还可以参考使用?
答:为便于预算单位查阅部门决算有关编制口径,我们已对历年编审问答进行了整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2005—2008年度部门决算编审问答汇编
财政部国库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