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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提高预算执行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湖南专员办着力加强公共投资预算执行监督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2

  2011年3月23日  来源:湖南省专员办  

  湖南专员办高度重视并认真开展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专项检查,将其作为2011年第一项中心工作,举全办之力积极推进,力争圆满完成任务。针对此次检查涉及面广、资金类型多而分散的特点,湖南专员办确定了“以预算执行进度为重点,自上至下、点面结合、统筹兼顾、提高效率”的检查思路,采取数据分析复核和项目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首先,将财政部的报表进行合理细化,对每项资金从时间、金额和最终去向的全过程进行分析,掌握面上情况。其次,根据资金分布统筹兼顾,确定检查资金重点,使检查小组各有侧重。最后,检查小组沿着资金主线,结合项目申报书、立项批复内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抽查。为提高公共投资预算执行监督成效,在检查中始终注意把握以下四点: 

  一是以预算执行为核心。在实施监督检查时,注重以预算执行情况为核心,抓重点方向、抓主要矛盾、抓关键问题。出发点是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落脚点是查证预算执行情况,根本点是促进预算执行。 

  二是以项目实施为载体。查证预算执行情况,不是仅仅关注财政资金拨付情况,更重要的是以项目实施为载体,通过检查项目实施情况来衡量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关注项目有无虚报、项目实施必要性及绩效情况;项目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照批复的地点、内容、进度和规模建设,是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实施招投标和监理制度;预算执行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是否差距过大;项目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资金情况等。 

  三是以政策评价为主要内容。既关注财政资金用得“对不对”“实不实”,更关注用得“好不好”,从传统的侧重于评价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转变到重点评价财政资金的效益上,有效发挥财政监督在健全财政政策体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依法理财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四是以强化管理为目标。通过监督检查,一方面发现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政策建议,从源头机制上解决问题、堵塞漏洞,从而促进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关口前移,及时制止和纠正错误做法,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财政管理,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重,促进提高预算执行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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