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日 来源:吉林省财政厅办公室
吉林市财政局科学配置财政资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筹措更多资金向民生倾斜,推动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一是支持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继续筹措和整合各类资金,加大对灾区恢复重建的投入,支持灾区水毁道路桥梁重建、水库修缮、学校校舍修复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促进灾区群众尽快重建家园。
二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增强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认真落实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深入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三是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加快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增加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落实扩大就业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加强政策支持、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支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四是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大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本级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制度。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建立起正常的校舍维修保障机制。完善农村小学科学实验室装备和义务教育学校图书配置,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园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实施普通高中助学金制度,认真做好对职业、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财政政策落实和管理工作。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积极支持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健全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增加科技创新投入,支持科技型小型企业创新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六路安居”保障性住房、“暖房子”工程等民生项目建设。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是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按照国家、省、市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严控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和会议等行政经费,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信息网络重复建设,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提高评审质量,节约财政资金。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