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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华纪检组长到山东专员办视察指导工作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2

  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刘建华日前在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11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山东考点巡考期间,到财政部驻山东省专员办事处视察指导工作。

  在听取财政部驻山东省专员办事处监察专员杨明亮工作汇报后,刘建华指出,在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山东专员办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扎扎实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要求,切实加强对积极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两基”建设,充分发挥就地监管优势,更新监管理念,突出监管重点,改进监管方式,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山东专员办是一支很有战斗力的队伍,工作基础好,整体工作质量稳步上升。一是牢固树立宏观意识,全面履行就地监管职责。山东是中央财政收支大省,山东专员办面对繁重的监管任务,统筹规划,合理调配人员力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仅2010年就开展16项专项检查,查处违规违纪金额达到95亿元。二是秉承寓监督于服务的监管理念开展工作。财政监察专员办就是履行监管职责的机构,但驻在地方,在宏观上既要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又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在处理两者关系上,山东专员办按照寓监督于服务的理念做出了成绩,得到山东省政府充分肯定。三是通过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管层次。山东专员办针对中央级非税收入涉及面广的情况,建立了自行申报与重点抽查验收相结合的非税收入清算机制;针对中央与地方财政资金共建项目多,财政监管层次多,探索建立了“政府支持,专员办组织,省级财政配合,市县财政参与,日常管理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保障机制;针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中央驻鲁单位范围内,建设“会计诚信工程”等等。山东专员办在工作中不断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有效整合了监管资源。四是在干部队伍管理上,积极开展工作,有效解决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瓶颈问题。采用系统工程的办法,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与对外输送相结合的措施,多条腿走路。在近3年时间内,向外输送7名干部,并且提出了“注重培养、优化结构、整体提升”的干部队伍建设清晰思路。生活上力所能及地帮助同志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五是党风廉政工作重实效。山东专员办在工作实践中,依据《廉政准则》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九不准”,针对性强,贴近专员办工作实际,简明扼要,通俗易记。山东专员办还通过外出检查成立检查组临时党支部,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制度措施,有效防范了不正之风的发生。六是工作思路清晰。山东专员办根据部党组有关要求,提出了清晰明确的“十二五”时期工作思路,没有照抄照搬上级指示精神,转化率高,针对性强。

  刘建华强调,专员办在工作中要注重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监督与服务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加强财政监管与促进经济增长、加大检查力度与服务市场经济主体的关系,从进一步完善财税政策,推动财政改革的角度来反映处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既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又要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作为监督部门,有一定的执法权利,有权利就有风险。打铁先要自身硬,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今年一项重点工作,专员办要积极作为,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行使审核审批权和监督检查权。三是专员办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的关系。专员办不但要做好自身反腐倡廉工作,还要高位思考,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自觉贯彻财政反腐倡廉建设要求,围绕《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开展工作,纠正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违反《廉政准则》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效果。四是专员办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关系。要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将其贯穿于各项具体工作中,通过进一步密切与地方财政监督部门、审计部门、中央驻地方监管部门的关系,发挥好专员办的牵头协调作用,形成相互协调、紧密衔接的监管机制。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司长余蔚平、监督检查局局长吴奇修、人事教育司监察专员李復、驻部监察局副局级监察专员闫丽等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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