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部门政府公共投资预算的执行情况关系到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对全省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期,甘肃专员办通过开展对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检查,总结出促进省直部门政府公共投资预算精细化管理的四条有效途径:
一、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加强基层预算单位资金管理
目前,大多数省直属部门都有一级、二级、三级等多层级预算单位,人员多,管理水平差异较大,监督和制约机制尚不够健全,二、三级机构资金使用管理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甘肃专员办提出,应在省直主管部门设立会计核算中心,对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的各类资金在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撤销其预算单位原有账户,在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设立专户,进行统一核算,统一审核,有效杜绝不合理支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同时,在核算中心建立网银系统,实行公务卡结算,规范财务运行,促进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
大量的政府公共投资最终体现为小额财政专项资金,目前相当一部分小额财政专项资金尚未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分散,资金下达进度慢,使用效益差。为此,甘肃专员办提出,省厅级主管部门应对每一项专项资金和工程项目资金实行制度化、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行业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以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行 “五个统一”,实现项目规范化管理
甘肃专员办提出“五个统一”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省级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以制度管项目,无论对本级所属项目还是直管的二、三级单位实施项目都建立完整的项目库,以加快资金下达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由省级主管部门每年确定建设内容,统一编制下达项目指南。二是市(州)、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项目指南,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间统一逐级申报项目。三是对各地申报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财政两家共同组织有关专家统一评审。四是以行业主管部门、财政两家文件统一下达项目资金计划。五是项目竣工后,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一考核验收。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规范预算执行行为
省厅级主管部门应把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和预算资金的管理放在首位,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建立项目督查制度,经常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